兰山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兰山区,隶属于山东省临沂市,位于山东省东南部,临沂市境中部,是中共临沂市委、临沂市人民政府驻地。东隔沂河与河东区相望,西邻费县,南接临沂高新产业开发区、罗庄区,北连沂南县。介于东经118°06′—118°20′,北纬35°03′—35°23′之间,总面积839平方千米。兰山由楚大夫屈原命名,建城于楚昭王二十四年(前492年),是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。是“书圣”王羲之、“至孝”王祥、“笃圣”闵子骞的故里,素有“鲁南古城秀,琅琊圣贤多”之美誉。截至2016年,兰山区下辖4街道、7镇,总人口132.5万人。实现生产总值860.92亿元,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.39亿元,第二产业增加值414.85亿元,第三产业增加值437.68亿元。三次产业结构为1.0:48.2:50.8。2017,兰山区获评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。2017年12月,当选中国工业百强县区。2018年,兰山区入选2018年中国高质量发展百强区。2018年10月,入选2018年度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区、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、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区。